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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政府为使本国经济尽快走出低谷,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颁布各项政策刺激经济的增长。我国政府审时度势,化危为机果断提出了调整传统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经济发展战略。为解决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推出了创业板市场。两年来创业板市场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前进中不断完善,基本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已经为二百多家企业成功融资,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瓶劲,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创业板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在分析国外典型成熟创业板市场管理经验的基础之上,认真分析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目前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本论文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创业板市场的功能与作用,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历程,重点是创业板市场的监管。我们国家创业板市场监管的基本框架与纳斯达克市场监管的基本框架是比较接近的,但两个市场在监管理念上却有很大的差异,纳斯达克市场的监管理念是通过上市公司信息的充分披露来保证市场的公平交易,而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监管理念是管理层充当了部分投资人的角色,对拟上市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外典型的创业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纳斯达克市场被公认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创业板市场,它在监管理念上也经历了由“绩效型监管”向“披露型监管”的转变,支撑这种转变背后所需要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是值得我们管理层深思的。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公司的经营状况却差异很大,如何满足不同规模不同阶段企业的不同需求是摆在管理层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纳斯达克市场的分层管理和转板机制对于管理层如何更加清晰、有序地管理好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认真分析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缺陷与不足。虽然创业板市场总体运行比较平稳,但在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发行过程中的寻租问题,公司上市后的监管不力,对投资者缺乏充分的监管,退市监管制度的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有内在的必然联系,需要管理层通盘考虑。现存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问题会更加错综复杂,将不利于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创业板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一方面要完善监管法律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原则性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创业板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石,但可操作性不强。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市场有序运行的有力保障,同时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只有两者协调发展才能共同维护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与繁荣。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虽然有美国纳斯达克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可供借鉴还有国内中小板市场的管理经验可供参考,但是创业板市场运行两年多来在监管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目前市场有了一定的规模,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地增加,已经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又差别很大的情况下,迫切需要管理层在加强宏观立法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现有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成熟创业板市场的管理经验,又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只有根据我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和司法环境制度定出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特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才能够保证创业板市场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使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在未来成长为中国的“纳斯达克”,为国民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