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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十八大倡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各行各业都在紧锣密鼓的落实去产能工作,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消除各行各业存在的产能过剩问题。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供给侧改革,将“去产能”排在改革的首要位置,指出僵尸企业的存在会继续引发和扩大产能过剩现象,造成发展资源浪费,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并大力倡导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对僵尸企业进行处置和清理。同年,中央经济会议也提出,在出清“僵尸企业”时,不能一味求快,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结构性处置影响,做好债务处置及职工安置工作,在处置路径的选择上,尽量选择兼并重组方式。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再次重申,处置“僵尸企业”要遵从“有序推进”原则。“有序推进”原则意味着对僵尸企业的处置不能简单地“一破了之”,而应该综合考虑僵尸企业处置的内部成本和外部影响,做到“能活的尽量促其活,实在活不了的则让其死”。考虑到目前疫情对经济和就业的冲击,帮助僵尸企业脱困、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则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据此背景,本文首先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对僵尸企业的研究,界定了相关概念,以预算软约束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及资产重组理论为研究基础,分析其传导机制;其次,本文统计了我国僵尸企业的分布现状、成因以及一般处置路径。并以*ST常林为例,分析其是“僵尸企业”的界定方法,处置背景和路径选择,以及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法。最后通过分析资产重组绩效、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来评价僵尸企业的处置效果。通过研究,得出的结论为:对于僵尸企业处置路径的选择可以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需求;对于资产重组方的选择,可以优先考虑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子公司。通过对案例企业的绩效分析,本文还发现*ST常林的资产重组绩效较好,市场反应良好;除偿债能力有所欠缺,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都有明显好转,企业价值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优化,战略转型升级,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企业要选择合适的脱僵路径、恢复自身发展活力以及政府和市场要尽好各自的责任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