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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1616年,是天主教第三次来华并在中华大地上掀起的首个儒耶互动高潮的时段,对当时及后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围绕该时段内儒耶互动的发生过程,着力探讨了参与儒耶互动各方的情况,以及儒耶之间何以能够融合、又为何产生冲突的学理依据,在此基础上指出,1601-1616年的儒耶融合属于“貌合神离”式的浅层融合,但这并不表示儒耶没有实现深层融合的可能性,儒耶实现深层融合是两种文化交流的必然趋势。此外,1601-1616年的儒耶互动也启示我们,在中西文化广泛交流的今天,我们应该怀有包容主义的心态,坚持文化多元共存,从而促进中国乃至世界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依据内容,本研究可划分为三部分:首先,文章介绍了1601-1616年儒耶互动的发生及展开过程。儒耶之所以能在晚明发生互动,从天主教方面来看,其东传入华与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背景和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中国国内情况来看,王学的繁荣以及实学的兴起,为儒耶互动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利的文化环境。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儒耶互动真正发生了。进而,本文围绕利玛窦、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龙华民、虞淳熙、黄贞、沈榷等重要人物,介绍了儒耶互动过程中各方的活动及其贡献。最后指出,1601-1616年儒耶互动的显著特点,即耶教主动适应、儒学被动回应,在此模式下开展的儒耶互动中,融合与冲突并存。其次,文章围绕儒耶互动的特点,分别深入剖析了儒耶何以能够融合、又为何产生冲突的学理依据。儒耶融合的学理依据在于:其一,从文化的共通性上看,任何文化之间都有相融合的可能性;其二,具体到儒、耶这两种文化,它们本身的包容性色彩,以及在具体教义层面(如信仰、伦理)上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又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现实条件。儒耶冲突的学理依据在于:儒、耶文化中各有不同程度的排他主义存在,再加上儒、耶在某些具体教义(如宇宙生成、认识方式、人性善恶、人生追求)上的不相容,导致了二者在互动过程中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事件。最后,文章对1601-1616年的儒耶互动进行了评价与反思。文章指出,1601-1616年的儒耶融合仅属于“貌合神离”式的浅层融合,虽然这种浅层融合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影响,但其影响是十分有限的。同时文章也指出,包括儒、耶在内的世界上所有异质文化间实现深层交流与融合是完全可能的,而这种深层融合,是站在包容主义的立场上实现的文化的多元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