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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场馆是发展体育事业的硬件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现状和完善程度,不仅反映了该国家该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更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然而,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问题,至今仍是世界性的难题,我国体育场馆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拥有众多的公共体育场馆,如何高效的运营这些公共体育场馆,关系到“长三角地区”居民的直接利益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因此,研究“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模式,不仅对于该地区体育场馆的管理水平的提升有一定的意义,同时,对于其他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也具有参考价值。本文以“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以“体育产业经营管理”理论和“企业管理”相关理论为基础,以文献资料法、实地考察、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为主要研究方法,探讨“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模式。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模式主要有两权分离管理模式、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委托管理模式四种类型;第二,“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不同管理模式具有各自的优势。两权分离管理模式,具有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积极性高,有效避免公共体育场馆国有资产流失的优势;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有利于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落实,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场馆的社会效益;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通过行政和市场两个途径来配置资源,有效的兼顾公共体育场馆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发挥;以契约的方式建立的委托管理模式,通过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专业化的经营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共体育场馆的经济效益;第三,“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不同管理模式各自存在着相应的问题。两权分离管理模式下的公共体育场馆与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迫于生存压力而大肆搞商业开发,造成公共体育场馆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错位;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下的公共体育场馆,缺乏经营自主性,员工工作积极性低,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的公共体育场馆,组织结构庞杂、两种运作机制同时并存,造成业主单位两头借光或者满足现状,容易导致腐败问题;委托管理模式下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合同形式对专业公司进行监督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由于过分控制场馆的运营成本,导致服务水平低、设备保养维护不到位,安全隐患多等诸多问题;第四,进一步优化“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模式的建议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明确公共体育场馆的性质定位为体育场馆的经营提供政策性指导;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共体育场馆资产的保值增值;采用“公开、公正、透明”招标竞标机制保障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管理模式的社会效益的发挥;畅通公共体育场馆两权分离运营模式的沟通机制;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内部组织设计提高场馆的运营效率等;第五,“长三角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模式具有两种发展趋势,一种是向以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为导向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发展,另一种是向以市场为导向的两权分离管理模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