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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主产区在我国的农业地位极其重要,其土地可持续利用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选择8个农产品主产区(黄淮海平原、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长江中游平原及江淮地区、新疆、内蒙古东部地区、四川盆地和华南蔗果区(桂南、粤西、滇西南))作为研究区域,首先借助GIS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及时空变化分析(1980s末-2008年);其次基于变权理论,综合自然、经济和社会要素,构建以县域为单元的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模型,对研究区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目标(生态稳定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现状评价及动态评价(2000-2008年),旨在挖掘影响各地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障碍性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与建议,为保障我国农产品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研究结论有:
(1)8个农产品主产区的耕地为研究区的第二大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达到9435.96×104hm2,主要分布在黄淮海平原、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和四川盆地。草地面积为8194.68×104hm2,较丰富的地区有新疆、内蒙古东部区和华南蔗果区。未利用地面积为11032.59×104hm2,多为沙漠、戈壁等,主要分布在新疆区和内蒙古东部区。
(2)从1980s末到2008年间耕地面积净增加264.71×104hm2。新增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北的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和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新疆区、内蒙古东部区,而耕地减少的区域主要是自然条件较优越的农业核心区——黄淮海平原、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和四川盆地。耕地空间分布由我国东部、中部复种指数较高的传统农业核心区向西北、东北等复种指数较低且生态相对脆弱地区迁移,整体土地生产能力有所下降。各区草地面积皆减少,其中内蒙古东部区和新疆为减量主体。未利用地面积净增加150.24×104hm2,增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东部区,构成多为沙地、裸土地和盐碱地,表明局部地区存在土地退化现象。
(3)基于县域单元,综合自然、经济和社会要素进行土地可持续利用现状评价,结果表明:生态稳定性较强的地区是四川盆地和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县域比例分别为82.92%和75.19%;其次是黄淮海平原,主要受水资源制约,尤其是河北南部、河南及天津地区;稳定性相对较差的是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内蒙古东部区和新疆区,均有超过90%的县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前两者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后两者土地退化严重。经济可行性较强的是四川盆地和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分别有91.51%和61.65%的县域超过全国平均值;较差的有松嫩、三江平原,新疆区和内蒙古东部区,前两者因为农业财政支出力度不够,后两者因为耕地质量限制了其产出。在社会可接受性方面,较强的是松嫩平原和内蒙古东部区,超过80%的县域高于全国平均值;最差的是华南蔗果区,约有85%的县域低于全国平均值,主要原因是云南和广西省的部分县市存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极低和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
(4)2000-2008年间土地可持续利用动态评价结果表明,在生态稳定性方面,水资源负载指数和农药使用量总体上均呈增加趋势,表明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水资源及环境的负荷加重:土地退化则集中分布在新疆和内蒙古东部区。在经济可行性方面,随着各农产品主产区对农业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和农业产值的增加,研究区总体经济可行性增加,但公顷农业产值减少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和华南蔗果区(县域比例超过60%),主要受土地退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社会可接受性方面,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呈增加趋势,只有2.3%的县域可能受自然灾害影响有所减少:人均粮食产量除了四川盆地和华南蔗果区外,均有大范围增加。值的注意的是研究区有超过80%的县域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增大,比较突出的区域有三江平原、黄淮海平原和松嫩平原(大于80%的县域),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在对我国8个农产品主产区的土地利用时空变化及可持续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及措施:针对研究时段内传统农业区(黄淮海平原、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和四川盆地)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现状,应加强耕地的保护,实现耕地在数量与质量上的占补平衡,并巩固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对于资源性缺水的黄淮海平原,要建设高效节水的农业生产体系,充分利用水资源,发展有限灌溉。针对生态脆弱区(新疆和内蒙古东部区)耕地盲目增加而导致的土地退化现象,应严格控制这些地区的耕地增长,退耕还灌、还草,防止土地荒漠化。针对旱涝交替的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以及洪涝严重的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可以通过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水资源年际间的调节功能来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对于农药使用量较高的黄淮海平原、华南蔗果区的东部、四川盆地和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适当减少常规农药使用量,研发降解能力强的农药新产品可以缓解土壤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