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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版业正在经历从“事业”到“产业”的改革过程。出版产业的管理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个部分。行政管理、法律管理和行业管理构成了宏观管理的体系。行政管理在我国出版产业宏观管理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法律管理和行业管理亟待加强。出版行业管理的主体是出版行业协会。出版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行业监督、市场规范、行业协调、行业仲裁和行业服务等。目前,我国出版行业协会大多带有“行政色彩”。这种特点既是开展出版行业管理的基本因素,但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的问题。伴随着民营书业的崛起和壮大,民营书业协会开始以不同于传统官方出版行业协会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手段在出版产业管理中发挥作用。论文以中国编辑学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为例,对比我国两类出版行业协会在组成方式、职能发挥和与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异同。不同于我国以行政管理为主导,行业管理是国外出版业宏观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国外出版行业协会在本国出版产业管理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论文通过中外出版行业协会的对比,提出加强我国出版产业行业管理的建议。在出版技术不断创新的今天,传统官方出版行业协会应在研究出版产业新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思路和管理方式,更加有效地行使管理职能。民营书业协会应在促进自我发展壮大的同时,在民营书业行业管理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出版产业的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传统官方行业协会和民营书业协会要共同配合,利用各自优势,使行业管理在出版产业宏观管理体系中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