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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由于大学的扩招,大学的在校生人数在逐渐地增加,由于大学的办学基本是开放式的,因此各种各样的大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出现,因而导致的责任认定也在逐渐增多。当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之后,有的大学盲目地维护本校权益使得问题变得僵化,有的大学则为了尽快解决学生伤害事故从而降低对学校的不良影响,无条件地接受一些不合理要求。上述做法与法治社会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同时对以后类似事件的解决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中涉及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容很少,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中深感法律依据的缺失。为了能够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责任的认定,更好地保护学生的权益,平衡好学生和高校之间的利益,笔者以此为研究主题进行深入分析。本文针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侵权责任问题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概述,以及国内外有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现状;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以及高校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支持;第三部分阐述了民事侵权归责原则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的运用,包括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具体分析了几种典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同时阐述了目前我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中在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通过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提出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立法完善,其中包括:制定《校园安全法》、完善具体的责任认定制度、合理设定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明确规定高校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