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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制模式是同行政法制相关联的,对行政法制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条件的总和。以行政主体为核心的单向制约的传统行政法制模式忽视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造成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关系紧张;社会转型期行政法制模式从观念到行政权力结构再到行政机制做了一系列变革,以期解决传统行政法制模式的缺陷。鉴于此,本文以公众参与的视角作为暗线贯穿全文,在吸收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完善行政听证制度、引进利益平衡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公众参与权利的司法审查救济的法律保障等具体措施,力图构建一个公众参与行政法制模式,以期更好地实现行政法治、保障公众权利。
本文共分为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归纳总结了国内外关于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的研究现状,交待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行政法制模式变革概述。明确行政法制模式的基本涵义,阐述了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等基本理论,为本文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第三章介绍我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的阶段。根据所处的历史背景及特点,将其分为传统行政法制模式和社会转型期行政法制模式两个阶段,在阐述其内容的同时,分别指出各阶段的变革缘由;
第四章总结我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所面临的困境。指出是宪政结构的稳定限制了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的范围,社会结构的变化直接限定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的方式与进程,预期成本则制约着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的需要最终能否得到满足;
第五章叙述美、日两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的过程,得出观念革新是基础,国内经济政策变化是动力,并以行政程序作为保障等良好经验;
第六章是重点阐释的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法制模式的制度设计。首先,通过完善听证制度、引进利益平衡制度、健全司法审查制度、完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构建公众参与行政法制模式的目标,而后,针对以上要完善的制度,给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