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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研究表明债务融资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对公司治理有积极的效应,但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背景毕竟不同于我国,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体系下,债务融资能否依然起到加强公司治理的效应呢?而且根据预算软约束理论,外部治理环境和控制人类型的不同可能会影响债务融资的约束程度,从而对债务融资的治理效应产生影响。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政府干预程度以及执行法制水平都有着很大差异,债务融资的治理效应对处于不同外部环境下的上市公司会否有所差别呢?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着国有控股与民营控股两大类别,债务融资的治理效应在它们之间会否有所差别呢?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认识和解决,能了解到债务融资治理理论在我国的实际效果,包括不同控制人类型以及不同的企业外部环境下的效果区别,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为了研究以上的问题,本文首先从理论的角度出发,总结出债务融资的委托代理成本效应、自由现金流效应、绩效信号传递效应和控制权效应,推论出债务融资会对公司的经理层的在职消费和过度投资行为产生抑制效应,并可以提升公司价值。然后,针对这些推论进行研究假设,并利用实证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来验证。实证结果表明,债务融资对我国上市公司具有治理效应:管理费用率随着资产负债率的上升是先升后降的;过度投资情况随着资产负债率的上升而减少;公司价值随着资产负债率的上升而上升。另外,当上市公司处在外部治理环境良好的省区时,债务融资对过度投资的抑制效应会更强;当上市公司的控制人类型为民营时,债务融资对管理费用率的降低效应和对公司价值的提升效应会更显著。本文结合研究结论提出了一些进一步发挥债务融资治理效应的相关建议: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引导企业多渠道进行债务融资;提高各地区的市场化和法治水平,减少政府干预;完善对国有企业经理层的激励和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