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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但中国以前的城镇化是以牺牲农业来进行的,农业长期处于哺育工业的弱势地位,城乡居民差距呈波浪式反复扩大。  目前,山东省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三农”问题急需解决。就目前的现状来看,破解山东省的城乡二元结构突出难题的关键在于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而着手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就是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山东省于2013年1月发布的《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中提出:以“提质加速、城乡一体”为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产业支撑力和城镇承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对济南省会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经济圈的重点培育,着力突破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序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彰显资源环境和齐鲁文化特征,走城市群、大中小城市以及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具有山东特色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因此立足于国内和山东的发展背景,研究山东省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自身良性发展和相互协调发展问题,既是在现实上破解山东省农业目前遇到的自身发展难题的必然选择,也是在理论上为全国同类型地区寻找发展路径的必然要求。  本文旨在运用发展经济学的理论,科学界定在新时期的新型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阐明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机理,运用因子分析的方法构建出山东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进而提出测度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二者之间的协调度的方法,从而为制定加快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提供相关的理论依据。另外结合国内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先进经验,最后得出了山东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相关对策,首先要着力推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打好二者之间协调发展的坚实基础;其次优化空间布局,加大对欠协调地区的扶持力度,再次要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提高效率,最后要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二元结构差异,最终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二者之间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