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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把社会组织提升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四位一体”,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十八大报告又将“生态文明建设”引入,形成“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方面,重点提出了“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另一方面,我国要实现建设“公民社会”的目标,提升社区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途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我国社区发展迎来了机遇,也为社区不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社会公共价值最直接的体现,社区发展成为我国社会走向文明和、公共利益与需求得到较大满足的重要指标。由于我国社区普遍存在着管理不完善、服务能力不强、自治程度不高等问题,制约了社区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推动和参与社区发展一直都被认为是社会组织的核心价值。志愿者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社区管理本身存在的缺陷,如果志愿者组织能够有效参与社区发展过程,那么就能在提高社区居民思想道德水平、完善社区救助保障体系、提供多样的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最终推动社区的公共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本文是和谐社区建设与志愿服务事业相结合的产物。通过对青岛市东仲社区志愿者组织实践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志愿者组织在促进社区发展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一方面,志愿者组织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对社区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志愿者组织在为社区服务的同时,也存在各种问题限制了自身服务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有鉴于此,笔者希望在总结借鉴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志愿者组织和社区发展实际,针对社区和志愿者组织的共同健康发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探索出适合我国社区和志愿者组织共同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