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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股东资格才能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股东资格是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成为解决所有涉及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纠纷的前提。在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赠与纠纷、股权继承纠纷以及冒名股东纠纷等案件中均需要首先确认股东资格是否具备。股东资格的确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判断一个独立于公司的民事主体对公司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前提,是确定独立于公司的民事主体是否会因股权的享有而可能对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解决名义股东和实质股东之间就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发生的争议的前提。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有很多,包括工商登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实际出资和行使股东权利等,我国《公司法》仅就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的效力进行了规定,赋予了工商登记对抗效力和股东名册推定效力,对其他取得股东资格所需要件的效力未做任何规定,导致在公司实践中遇到股东资格确认问题有时会无所依据,而理论界就股东资格确认问题也未能达成一致的认识,现行法律规定的缺失和理论研究的滞后共同导致法院在审理涉及股东资格确认的案件时,会对性质相同的案件作出矛盾冲突的裁判。因此,探讨解决股东资格确认问题的具体思路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还具有相当的实践意义。本文分三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章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的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首先探讨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这个概念的含义,总结出股东资格的具备是取得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确认股东资格的意义,最后通过分析股东资格取得和丧失的方式,来确定股东资格取得和丧失的时间。第二章分析了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相关原则,并在区分公司内外关系的基础上分析了取得股东资格所需的具体要件在确认股东资格中的效力,总结出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基本思路。第三章在遵循第二章所总结出的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对隐名股东、冒名股东、出资瑕疵、股权转让、股权赠与、股权继承和干股股东这七种具体情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探讨在这七种情形下如何确认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