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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Internet)作为20世纪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蔚然成为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历史上没有一种技术像网络那样,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影响如此广泛:电话用户达到5000万户用了55年时间,广播听众达到5000万户用了38年时间,电视观众达到5000万用了13年时间,而网络只用了四年的时间,用户就超过了5000万户。庆幸的是,改革开放的中国搭上了网络快车,在日臻完善的网络平台上开始演绎21世纪发展的新篇章。
然而,随着网络越来越渗透进我们的生活,它所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网络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我国从首例计算机犯罪(1986年利用计算机贪污案)被发现至今,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发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度上升。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在带来前所未有的最大的自由的同时,也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滋生、成长的土壤。网络匿名实实在在是网络犯罪爆发的根源,所以为了网络安全畅通、社会稳定,推行网络实名制已迫在眉睫。
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也早以超出了个人、私人的范围,私人也根本无力来解决,并且公众在一定范围内早已提起了公益性诉求,进入了公共权力主体的视域范围,并已然开始了初步网络实名制的探索。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却遭遇了各方阻力。中国也开始拟实施——2006年10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拟召开会议讨论在中国实行博客实名制。中国互联网协会是一个半官方组织,第一次就实名制召开会议,9名缺席,多数(网络精英)没有到场,“博客实名制”遭遇阻力。同月又召开了第二次会议,据称这次会议上少数服从多数,就实名制的实行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已经有了QQ群实名制,BBS实名制,关于博客实名制的争议成为实名制争议的高潮。
互联网的发展是信息的共享、世俗的对接。本文主由互联网在我国发展的特点出发,根据近些年来网络犯罪率的不断上升,指出实名制的发展关系到未来我国国家安全,而更是我国未来国家公共管理的基础,他的发展甚至有可能成为下一轮公共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同时,笔者认为实名制对我国未来的公民政治参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提出我国网络实名制的建议性路径:网络公民参政、公民权利责任意识的提高、形成公民政府良性互动、以科学意识形态为导向的网络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