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上市对我国公司治理的改进研究——以A+H交叉上市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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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上市(Cross Listing)是指同一家公司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近年来我国公司交叉上市的活动日益频繁,不仅越来越多在境外上市的国内公司返回境内证券市场交叉上市,而且在境内上市的国内公司也开始选择到境外证券市场上交叉上市。截止到2014年8月,我国实现A+H交叉上市的公司有88家,实现A+N交叉上市的公司有19家。这些公司的交叉上市行为不仅对我国整个证券市场产生了影响,同时也对公司自身治理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选取了2009—2013年最近5年间所有在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交叉上市的22家公司为研究样本,采取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交叉上市作为一种外部机制对公司内部治理的改进作用,重点研究了以下内容并得出了相应结论:  第一,总结了我国公司交叉上市的发展历程和特征,比较分析了香港和内地两个不同上市地的法律制度环境的差异,认为香港地区的法律在对投资者的保护上优于内地,这使得交叉上市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上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  第二,以董事会、股权结构、高管激励三项公司内部治理指标为依据,研究分析了22家样本公司在交叉上市前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结果发现,交叉上市改进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表现在:公司交叉上市后董事会的独立性增加;董事会成员异质性增强,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类别股东大量出现,丰富了股权结构,催生了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的产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降低,股权结构变得相对分散,有效的减少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比较分析了由内向外和由外向内两种交叉上市模式对上市公司治理的不同影响,结果发现,两种交叉上市模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均具有明显的改进作用,其中,由内向外交叉上市模式对公司治理的改善更为明显一些。这一结论对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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