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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的我国养老制度建设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相继建立,但是针对非就业的城镇居民仍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养老保险体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也成为了我国养老保险建设的最后一块盲区。目前我国面临着居民消费率偏低的状况,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受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健全的影响。同时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加速和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因此建立针对非就业的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符合我国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以及扩大我国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  2011年,中央政府决定从当年起进行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年龄达到16周岁及以上的不满足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与规定的城镇非就业居民,被允许在居民户籍地自愿申请参与当地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笔者也就此希望本文通对CFPS相关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分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果。  本文的第一章介绍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关于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的研究文献,以及本文写作的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随后的第二章内容主要介绍经典消费理论与社会保障;第三章详细描述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政策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城镇居民的消费状况;第四章根据本文采用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库,介绍实证分析需要利用的研究变量和实证方法;第五章为实证研究的结果,通过对CFPS2010与CFPS2012两年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果,通过上述研究方法,得出了本文的关键性结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未满60岁的城镇居民的消费无显著性的影响,对于已满60岁的城镇居民的消费却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第六章总结实证结果,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有效进行提供建议,诸如增加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和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科学引导居民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