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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努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得以蓬勃发展,但耕地面积却又大幅减少,这就导致中国城镇化推动的新型社区建设与农村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基本理论出发,深入分析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土地利用问题的关系,剖析了我国当前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尤其在新型社区建设中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土地利用的原则,指出了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土地利用的规划、审批、征用、登记和监管的途径和办法。同时,建议在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通过健全土地管理法律体系,规范社区建设用地,推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的进一步落实,允许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用地管理的良性发展,切实提高和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