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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中国女性文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有两次较为突出的群体性女性创作景观:一是明清时期江南闺秀创作,一是当代网络女性创作。这两次创作景观都是在一个特定的区间内集聚了相当数量的女性从事文学创作并相互交流,进而形成一种专属于女性的创作氛围。然而,由于学界对整个古代闺阁文学创作的评价不高,加之明清江南闺秀创作在作品题材、风格上与李清照、朱淑真等名家之作并没有质的改变,而水准上又大多有所不及,因此往往被简单归为闺阁文学而未引起评论者的过多关注。至于当代网络女性创作,由于网络文学本身的新兴性与争议性,因此大部分学者也都倾向于从宏观角度为网络文学正名,而鲜少从性别角度来审视借由网络从事创作的一大批女性作者及其作品。
明清江南闺秀创作与当代网络女性创作,尽管从时间上看相距数百年,从文化背景上看经历了五四启蒙和“现代化”的洗涤,当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异质因子,但是二者在多个方面仍然表现出了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女性群体相互交流共同从事文学创作;文学创作作为娱乐和消遣而存在;创作主体多为非职业作者,在创作与发表作品时,以特有的名号与现实世界的身份相区别;作品大多具有情感性和唯美性特质,作品所体现出的思想内核相类似等。在此基础上,本文借用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给予这两次群体性女性创作景观以“女性写作狂欢”的命名。
两次女性写作狂欢的出现与存在有其必然性及合理性。从创作主体角度看,明清江南闺秀创作的主体——江南闺秀,与当代网络女性创作的主体——当代都市知识女性都是各自时期社会制度的相对受益者。她们都生活在一个都市化和商业化的社会,占据相对有利的社会地位;她们大多具备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有闲暇的时间去从事文学创作;她们经历了媒介的蓬勃发展,这激发着她们创作的欲望;她们面对的是一个多元、包容的思想氛围,这使她们受到较少限制,拥有较多思与说的空间。简而言之,她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与时代背景都为她们的创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这种有利条件并不能抵销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在现实生活中对她们的限制,因此写作成为她们在既定的生活空间内最大程度地获得快乐与自由,以及超越现实世界束缚的策略性选择。此外,如果说明清闺秀因囿于闺阁而不得以地抒写个体生活与情感的话,当代都市女性则是在获得了人格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后仍然选择了书写情与美。与女性主义文学尤其是激进女性主义文学致力于颠覆男性中心文化不同,当代网络女性创作更多是在肯定女性长久以来被形成自我的基础上展现着更为普遍的女性的情感与追求,是站在肯定的立场去看待女性所被形成的那些也许不是本质性的但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女性气质。
从创作的角度看,两次女性写作狂欢在作品中体现出的对日常生活叙事的回归,对物质合法性的承认,对个体情感真实表达的肯定以及对传统文学表现手法的继承等,对于当代主流文化、精英文学的发展具有启示意义。而当代网络女性创作体现出的既传统又现代的思想意识,对男性形象温和的平视等,又有助于避免陷入激进女性主义文学二元对立的窠臼。因此,明清江南闺秀创作与当代网络女性创作在整个中国女性文学发展史中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