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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绩效间的关系,并对两岸企业在此问题上的差异进行比较。
通过修正型德尔菲法,本研究构建了知识产权战略、创造、保护与运用四因素,包括32项关键因子,这一结果可以为企业实行知识产权管理或进行后续相关研究提供重要参考。
在此基础上,本研究采用因子分析法进一步提取为四个因素25项知识产权管理因子,技术创新绩效提取为技术、市场与财务绩效三个因素20项因子,加上技术创新有产品与工艺创新两个因素8项因子,并以此为标准量表,对两岸约500家企业的相关人员,以便利取样的方式进行调研,共获取571份有效问卷。统计分析后发现,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极为重视。并实证了知识产权管理与技术创新绩效间呈正相关,也互相影响,其线性回归式为:TIP=0.519+0.383IPM+0.386TI;IPM=2.197+0.438TIP。可见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会影响技术创新绩效,但知识产权管理仅受技术创新绩效影响。而技术创新(类型)是影响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对技术创新绩效的重要中介变量。为增进技术创新绩效,以产品创新引领创新活动,再配合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行,可以发挥最大效益。
最后,本研究应用统计数据比较两岸企业在相关变量上表现的异同,结果发现台湾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的注重程度较高,且在知识产权管理或技术创新绩效的努力所产生的对应效果会比大陆企业来得大,其它因素则无明显差异。
因此,本研究认为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台湾企业首先应注重市场绩效,其次是提高技术绩效;大陆企业则应侧重于市场绩效。为提升技术创新绩效,大陆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注重度应优于知识产权战略;但台湾企业则应是知识产权战略优于知识产权创造,以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