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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实践开始,它及时有效地填补了愈来愈多的企业的资金缺口,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甚至成为了知识产权成果商品化过程中的引导者、实践者和检验者。作为传统融资渠道的重要有益补充,这项业务对于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大有裨益。但该业务推出的时间晚、经验少,商业银行面对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需求过于庞大,有限的信贷资金不可能满足所有企业的需求,也不是所有企业都能符合该业务的全部条件。那么,只有形成一个完备的风险评价与防范机制,商业银行才会有开展的积极性,这项业务才能有长足进展而不是昙花一现。所以,能否做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的正确选择是商业银行防控这项业务风险的关键,选出优质的企业有利于商业银行从源头防控自身的经营风险。 论文的落脚点是促使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更好地融合,从知识产权概念、风险管理、IFS理论和TOPSIS理论等着手,系统归纳了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流程、优势及特殊性,并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做风险分析,描述评价选择的过程,确定指标选取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选择与评价指标体系,相较于传统贷款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增加了产权风险和变现风险指标,解决了备选企业所质押知识产权难以比较的问题,针对性和目的性更强。文章先后引入IFS、TOPSIS和熵权法,并分别对其优化重组,恰如其分地运用数学语言来描述和求解商业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选择这一不确定、不精确的复杂问题,这是IFS方法在该领域的首次运用。在模型的构建中,解决了定性与定量指标评价值向直觉模糊数转化的突出难题,将全部评价数据标准化,使得决策者不必直接给出相应的直觉模糊数来做出评价,降低了决策成本,提高了结果准确度,也使得不同企业、不同指标之间产生了可以互相比较的联系,大幅提升了决策模型的可操作性。利用直觉模糊平均算子来平分决策者的权重,将IFS融入到TOPSIS的正、负理想解及方案排序的算法中,并将IFS融入熵权法,使其对各企业关于各指标评价值的特征信息反映能力更强,自动为集成后的每项指标客观赋权。论文所构建的IFS-TOPSIS决策模型通过实证研究得到了可行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的验证。得出结论: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和IFS-TOPSIS决策模型能够为商业银行选择优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提供一个科学客观的方法与审慎权衡知识产权质押率的依据,具有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