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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问题研究为选题,将近代黑龙江省警务建设的历程加以论述。所谓“警务”,包含了国家行政机构对警察事务相关的立法活动,同时也包括行政机构关于警察事务的执法活动。黑龙江省的警务建设始于1904年,其后,传统的治安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黑龙江省警务跨入了近代化,警务的发展对整个黑龙江省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叙述了文章的选题意义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缘起及研究方法和对“警察”、时间、空间和黑龙江地区建省问题等关键概念的界说。第二部分是清末黑龙江省警务近代化的开端,主要从清末新政下黑龙江省警务制度创建时的全国建警浪潮、清末黑龙江省社会状况两方面作论述。第三部分是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的建设,笔者以时间为线索,从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察机构与职能、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活动及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察教育等方面说明了近代黑龙江省的警务建设过程。第四部分则是对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问题作简要评价,其中包括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对国计民生的积极影响以及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对民主进步人士镇压的消极影响。对于清末民初黑龙江省警务问题研究这一选题,学术界少有关注。笔者以近代黑龙江省警务创设为切入点,通过论述其历程,以期对近代黑龙江省的历史有更多的了解,也希望对黑龙江省警务问题的研究有些许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