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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1937年,苏州出现了初步兴起的城市化潮流,人口较快增加,由1927年的26万余人增加到1935年底的约39万人,人口结构趋于复杂化,家庭规模趋小,人口“异质性”增强,职业分化相当细密,职业结构趋于复杂;人口性别比偏高;人口素质有所提高,妇女受教育机会增多;宗教信仰较为多样。 苏州这一时期初步兴起的城市化潮流,主要是由这些因素综合作用所致:首先,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现代转变,手工业更趋分化,机器工业有所发展,商贸金融业、特别是金融业较为发达并开始现代转变,具有苏南、乃至东南区域除上海之外的次金融中心功能,现代旅游业逐渐兴起,旅游经济初现端倪;其次,中国、江苏省、以及苏州这一时期现代交通、通讯网络初步形成,轮船航运业继续有所发展,全国、江苏省以及苏州国道、省道、县道干线建设方兴未艾,铁路设施不断改进、通行里程增加、车速增快、服务改善,航空运输初步兴起,并且各种交通工具之间的联运也开始形成;电话、电报、邮政事业日形发达,长途电话网开始建设,国际电报收发也日渐实施;最后,农村面临日益严峻的“破产”形势,农民离村进城趋向日渐明显。 在初步兴起的城市化潮流推动下,同时,在现代城市功能观念及城市规划思想开始在中国出现的形势下,苏州制定了其历史上第一个较为完备的现代意义上的城市规划,社会各界也开始探讨苏州城市功能的新定位,设想把苏州建成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并一定程度地把这一设想贯穿在城市建设实践中:“城市空间”有所拓展更新,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初步奠基;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开始演化、生成,居民工资收入、消费水平分化;衣、食、住、行、以及公共医疗卫生等设施有所进步,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现代教育理念初步确立,大众传媒有所发展,休闲娱乐方式多样化、大众化,健康美、自然美得到提倡,婚姻家庭观念开始转变、婚姻自由成为潮流、一夫一妻制初步确立,女权意识渐次兴起、妇女地位有所提高,性教育兴起、性观念趋于开放,科学观念得到普及,“公民”意识、权利思想日渐兴起,现代商业精神和“崇洋慕新”风气开始形成,社会精神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随着初步兴起的城市化潮流的出现,在多种因素作用下,苏州的城市问题也日益凸显,失业、贫困、犯罪、烟毒、卖淫、自杀、离婚、价值失范、环境与公共卫生状况恶劣、瘟疫肆虐…苏州各界也为解决这些问题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地避免了城市问题的更大规模恶化,但却无法消除这些问题产生的更为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其成效又是有限的。 1927—1937年,苏州城市管理模式也进一步现代变革。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是这一时期苏州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理论上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分职化、科层化,集体决策、部门实施,是这一时期苏州城市管理模式的基本趋向;积极吸纳、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注意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实施管理,是这一时期苏州城市管理模式的基本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