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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在英国自然公正原则和美国正当程序原则的影响下,行政程序的观念更是深入人心。听政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社区自治是一个社会民主制度的有效保障,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紧紧抓住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这一“灵魂土程”,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听证这个有效载体,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探索出一条政府、社区、居民互动的新路子。社区听政作为一项新生的民主管理制度,一方面为社区利益相关方协商对话搭建了一个平台;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借助公共舆论推行行政目标提供了便利。由于听政制度引入我国的时间尚短,与国外的社区听政制度相比,我国的社区听政制度有许多问题尚待完善,此外,理论界关于正式听政制度尚有一些基本问题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因此,如何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使得这一制度得以发展和完善,实现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完美结合,并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仍然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索的新课题。本文结构包括绪论、正文、结束语三大部分。绪论部分介绍社区听政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现实背景,指出对社区听政制度研究的重要意义。正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社区听政制度概述,包括社区、听政、行政听政和社区听政的概念及其建立和发展的意义。笔者在对听政的概念和分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引出社区听政的概念,并对与之相关的概念进行了辨析。第二部分是听政制度的价值分析。此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一方面是听政制度在法理学方面的价值分析,明确指出了听政制度促进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和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是听证制度在城市社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价值分析。第三部分的内容紧紧围绕美国的社区听政制度进行的描述,指出听政制度是美国社区维权的重要手段,并且强调美国社区听政制度对我国几个方面的启示。第四部分对我国社区听政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具体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职能行使范围边界不清;社区中介组织参与不足;社区听政中民主参与方式单一,并呈现被动色彩;社区听政制度缺少法律保障。第五部分是社区听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培育社区民主参与意识,加强社区立法工作。结束语部分对论文内容进行了概括总结,对社区听政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