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中国,法律和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许多制定法无法得到遵守和执行,这要求学者们更多地关注现实中人们的法律行为。关于人们为什么遵守法律的原因各学科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本文分别从工具性原因和规范性原因的视角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整理,阐释清楚这些研究对人们了解法律实效的问题增进了怎样的知识。
工具性原因是指人们出于法律是否对其有利而选择是否守法,关注的是现实存在的社会因素对人们行为的影响。人们违法所得、制裁以及社会压力这些社会结构因素决定了某个法律行为对于人们的收益和成本,并在终极意义上决定了人们的行为。
规范性原因讨论的是人们内心对法律的接受。人们在法律符合价值以及特定形式的情况下会选择遵守法律。在价值多元的社会背景下,法治的建立要经过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到法制权威的过渡。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仅仅靠外在的制度,还必须将人们的守法行为化为人们对法律的内心信仰。如何实现两者的结合是走向法治秩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