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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医疗卫生总费用及其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的比例增长迅速,卫生总费用已成为各国财政开支的巨大负担,我国也不例外。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医疗费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应主要从控制住院费用入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制度安排,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同时兼顾门诊。农村居民的住院费用在逐年增长,合作医疗对住院费用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民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但是由于住院补偿面和补偿率不高,多数参合农民的受益只是一种低水平的受益,而且大部分被住院费用上涨所抵消。因此研究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对于控制住院费用的上涨以及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目的:通过描述和比较2006年和2008年新农合不同特征居民的住院费用情况,分析2006年和2008年山东省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探讨降低新农合居民住院费用的有效途径,为合理地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健康发展。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抽取济南市的三个县区进行调查和分析,包括经济相对发达的章丘市,经济中等发达的长清区和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平阴县。2009年的调查在2007年调查的基础上,从每个县区抽取的6个乡镇中随机抽取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与2007年调查相同的6个村,然后每个村在2007年调查的30户农户中随机抽取约20户,共抽取984户。经过整理后形成2007年和2009年两年的面板数据。最后本研究的样本量为6916人。数据分析主要采用定量资料,分析2006年和2008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差异,以及分析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分析方法主要为描述性分析、单因素分析以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研究的主要结果:1)农村居民2006年住院患者占调查人群的48.0‰;2008年为39.0‰。从整体情况来看,次均住院费用为6876.70元,2006年为6755.83元;2008年为7030.30元;2)县级医院的病例数占总病例数的49.0%,乡镇卫生院次之,占32.1%;住院病例在乡镇卫生院的次均住院费用为2983.32元,县级医院为6098.41元,而地市及以上级医院为15500.00元;3) 2006年的平均住院天数为13.43天,2008年为14.10天,明显高于2008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日;住院天数每增加1%,将会引起住院费用增长0.41%;4)长清和平阴县新农合病例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7552.22元和7272.46元,章丘的相对最低,为5686.49元;5)2006年86.4%的新农合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得到报销,2008年为88.7%:2008年的次均报销比例为21.83%,比2006年的19.43%高2.40%;乡镇卫生院的次均报销比例两年均为最高,分别为25.92%和32.83%,2008年比2006年高6.91%,县级医院次之,分别为15.56%、17.69%。结论:新农合居民的住院费用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新农合患者住院机构的选择主要在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次之;住院费用随着医疗机构级别的升高、住院天数的增加而增加;三县区的住院费用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新农合报销费用覆盖面较广,但是实际报销比偏低,并且随着住院机构级别的增高而逐渐降低。因此,应该有针对性的从这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新农合居民住院费用的上涨。政策建议:1)加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利用率。通过制定更加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新农合政策,来引导农民利用基层医疗机构,从而降低住院费用。2)缩短平均住院日,减少不合理住院天数。应该通过医疗保险方等第三方机构制定激励机制,合理的缩短平均住院日。3)提高合作医疗基金中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更大程度地减轻参合农民的疾病负担。4)加强各县区之间的交流,改进和完善各县区的新农合政策。各县区应该借鉴其他县区较为合理的新农合政策,进一步改善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为走向市级统筹的政策打下基础,最终达到控制住院费用快速增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