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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强调我国必须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必须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我国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央政府颁布了多项产业发展规划和财税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也通过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文化产业长期处于供给不能有效满足需求的发展困境当中。文化企业盈利能力不足、文化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够,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感召力不强。发达国家通过文化产品出口,不断进行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输出,较为严重地威胁了我国的文化安全。因此,必须不断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合理分配财政资源、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通过政府的妥善引导,促进文化企业创新、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有效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以实现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出发点,为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优化提供价值目标;有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和市场在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理论。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有助于优化文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文化产品技术水平,丰富文化产品的人文内涵;有助于创新文化产品供给方式,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优化现有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文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展开研究,共分为七章三部分,一至三章为理论分析,四至六章为实证分析,第七章为政策建议。第一章导论,主要描述了研究背景,阐明本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阐述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划定研究的行业范围,指明本文研究的难点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文献综述,梳理近年来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相关研究成果,包括文化产业发展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影响因素、政府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依据、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目标和政策选择、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效果评估、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优化与完善的相关文献。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现,现有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没有确定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因素,没有对文化企业的经营行为给予足够的关注;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相关研究没有分析财政税收措施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行为的影响,进而缺乏讨论政策有效性的微观基础。这为本文优化理论和实证分析指明了方向。第三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本章首先介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特征,明确了实现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路径,即满足文化消费需求、提高要素利用水平、整合文化价值链条和完善政府扶持方式,提出了优化与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必须处理好的三个关系。第四章分析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重点讨论研发创新和产业链整合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首先分析文化企业研发创新、扩张资本规模、整合产业链等行为对企业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并实证检验决定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因素;接着分析影响企业研发创新和整合产业链的相关因素。实证结果显示,提升产品的科技水平和文化内涵是文化企业赢得市场青睐的唯一途径,平衡生产和研发的关系是文化企业加快创意变现速度的现实选择,文化企业应不断增加通用技术储备和人才积累,通过整合产业链条,实现创意价值的最大化。本章的研究结论为第五章在微观层面讨论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与生产行为的作用打下了基础。第五章分析财政与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本章的前半部分通过梳理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历程,得出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本质上是“选择型”的产业政策,我国各级政府普遍依靠行政方式和财税政策“选择性”地支持某些行业发展。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具有财政支出主导资源配置、税收优惠措施较为单一等特点。本章的后半部分通过将财政补贴类型和税收优惠措施进行详细分类,实证检验不同财税政策选择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得出“政府选择型”财政补贴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并不能增加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只能用于增加企业的收入;创新型文化企业税收负担较重等重要结论。本章的研究为后文提出完善财税政策的相关建议提供了数据支撑。第六章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经验借鉴。本章通过梳理美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后发现,尽管美国政府较少运用财政政策直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法国、日本和韩国通过财政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也是不同的,但是各国普遍对文化产业给予大量税收优惠。此外,尽管各国在财税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上具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其促进文化企业研发创新、提高文化企业盈利水平、丰富文化产品区域特色、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各国的政策选择能够为我国优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提供经验借鉴。第七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优化与完善。本章在前文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明确了优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升文化产品的供给质量、增强文化企业的盈利能力;明确了精品导向原则和市场导向原则是优化文化产业财税体系的基本原则。然后根据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优化与完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的相关建议:央地支出结构调整方面,增加中央政府对于文化企业研发创新、项目建设的补贴规模,适当减少地方政府对于文化企业研发和项目建设的资助,增加各级政府对企业开发特色文化资源和培养文化专业人才的补助;财政支出方式的优化方面,提出应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加大人才培养和资源开发力度、推动产业链整合和扩大文化消费规模为导向,优化文化产业消费补贴、研发补助、项目资助、各类奖励等“政府选择型”支出方式,发展政府购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政社合作等“市场导向型”财政支出方式;在税收政策完善方面,增加推动文化产业科技研发、资本扩张、人才培育、资源开发和产品出口的财税政策措施。本文的创新点如下:第一,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文化企业的收入和净利润与其产品的文化科技含量存在正“U”型的相关关系,跨行业经营的文化企业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财政政策应向具有较强文化创新能力但盈利能力不足的文化企业倾斜,并加大对文化企业整合产业链的支持力度。第二,本文提出应调整不同层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中央财政对于文化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补贴规模,加大地方财政对于特色资源开发和专业人才培养的补贴力度,以有效解决由资金总量不足、项目逆向选择和补贴短视性等原因造成的各级政府财政补贴效果不佳的问题。第三,本文提出应明确财政支出的“市场化”导向,优化“政府选择型”财政补贴模式,发展“市场导向型”财政支出方式,以有效解决财政补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