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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不断增加,出现了“投资机构化”的趋势。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由于具备投资管理专业化、投资产品组合化、投资行为规范化、投资风险最小化等一系列特点而备受青睐。时至今日,机构投资者业已成为各主要资本市场中的中坚力量,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其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生活都产生着重要影响。以大型共同基金(Mutual Fund)、对冲基金(Hedge Fund)、保险基金、主权财富基金、公共养老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兴起和发展是现代金融业进一步细化分工的结果,同时也促进了现代金融业的蓬勃发展,提高了投资管理的专业化和规模效益。 在机构投资者蓬勃发展的同时,作为机构投资者之一的主权财富基金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迅速在机构投资者中崛起,成为机构投资者领域中的后起之秀。主权财富基金以其巨额的资产规模、广泛的投资区域、浓厚的政府背景而备受关注。 主权财富基金资产规模的扩大带来了新的问题:由于主权财富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其委托代理关系问题不容忽视。必须承认的是,委托代理问题是伴随着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只要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则必然要解决所谓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当然,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其委托代理问题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合理厘清机构投资者的不同种类,深刻认识主权财富基金的委托代理问题,正确界定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是保护投资人(委托人)利益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在合理分类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基于主权财富基金特有的产权人缺位、委托代理矛盾、双任务经营模式等问题,提出了“主权财富基金无效论”的假说;在进一步借鉴国内外主要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提炼出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策略原则和风险管理体系。并结合上述发现,为我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本文的研究拓宽了主权财富基金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可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机构投资者等利益相关人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