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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国家各项政策支持和居民保险意识的觉醒,我国人身险保险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人身保险促进了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使人民家庭幸福、身心健康。但是,应当清醒的看到,伴随着保险业的大发展,保险业因道德风险导致的损失也随之水涨船高,我国学术界认为,国内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平均损失应该占赔款及给付支出金额的15%左右。照此推算,随着国内保险业赔款及给付支出的逐年递增,保险业年均因道德风险损失在1000亿元以上!人身保险道德风险是指人身保险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利用信息不对等优势,故意捏造或夸大人身保险事故,意图获取保险公司人身保险责任金的行为,这一行为违背了保险保障初衷。保险法未对保险道德风险给予明确表述,仅对保险欺诈的几种形式给予了列举说明,包含故意虚构保险标的、谎称发生或夸大保险事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伪造相关证明。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有高额保险利益的驱动,保险行业对道德风险认识不足、投入不够,社会环境的容忍和同情,其主要危害包含:1、道德风险为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损害了善良保险客户的利益;3、败坏社会风气、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针对道德风险,目前国内从政府、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执法部门都采取了一定的应对措施,但在工作实践中,人身保险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存在了很多法律问题:1、当前国内道德风险拒赔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2、没有明确的道德风险的官方处理机构;3、保险公司作为识别与应对的主体存在权限、能力等问题;4、保险合同条款表述不明,拒赔效力较弱;5、道德风险拒赔导致高涉诉率、低胜诉率。最后,结合当前国内应对保险道德风险的实际情况,本文对因道德风险拒赔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总结提炼,提出了立法完善、确定官方防范主体、打通行政执法机关介入管理通道、完善保险合同条款、增强保险公司应对能力、加强保险法律宣传等六项应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