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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突发事件频发且类型多样,造成较大的危害性,这其中尤以地方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为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实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地方政府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体现。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也是考察地方政府应急能力和效率的基本因素,是衡量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效力的重要指标。突发事件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而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已经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中。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致力于研究构建一个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但是我国的应急管理仍旧存在理论与实际不相协调的问题,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研究更多的还仅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实践证明仅仅通过宏观方面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从更为关注的微观层面进行研究和实践,才能够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构建完善。本文从地方的角度出发,结合地方的特点,以及突发事件的多样性,从预警演习、突发救灾、灾后重建、心理疏导等不同方面出发,来探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分别从法制方面、体制方面、科技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从政策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制构建的原则和目标进行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制主要应包括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和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事前、事发、事后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