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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我国建立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题中之意。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必然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云南省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与全国存在较大差距,且省内各州市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也极大。作为“少边山穷”的集合体,云南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问题上非常具有独特性与代表性。为了对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本文选取基本公共教育、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代表,采用熵值法测度了云南省、全国、西南四省及云南省内部各州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分析了其差距所在。研究发现,与全国及西南四省相比,云南省仅对基本公共教育的投入较大,大于全国水平的同时也位于西南前列,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都远远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云南省内部而言,各州市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以昆明市、玉溪市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优于其他州市。本文认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不一、政府偏好城市经济建设、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不明晰、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以及云南省特殊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都制约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会给云南省和我国带来非常大的负面效应,影响云南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还会影响我国边疆的稳定。为早日在云南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市场作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构建对地方政府具有激励作用的地方税体系,完善各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以及结合城镇化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