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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文艺传播伦理是一个迫切需要加强研究的课题。
论文立足中国电视文艺传播历史与现实,梳理出电视文艺传播的道德功能、道德原则,以及电视文艺传播中的创作伦理和道德传受取向等亟待解决或澄清的重大问题进行反思研究。
论文力求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基本原理,采用伦理学、传播学、文艺学等研究方法,创造性地总结出可以或可能达成共识的电视文艺传播的道德功能和道德原则理论,进而对电视文艺传播的内容、形式以及控制、接受等进行道德追问、伦理辨析。
论文对电视文艺传播如何更有道德、更合伦理地进行应当具有启发意义。
论文的引论部分提出了“大电视文艺观”、“大众的文化”等理念,对电视文艺传播伦理研究的展开进行了必要的语境设置。
第一章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电视文艺传播应有的功能和原则,认为道德功能与道德原则是电视文艺传播的根本性问题,提出功能平衡是电视文艺传播的生态需要,道德教育是电视文艺传播的核心功能,电视文艺传播的最高原则是行善积善、底线原则是切忌伤害等观点。
第二章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发掘出电视剧“看”与“被看”的伦理关系,对电视剧建构的现实、历史与虚拟世界对受众会产生怎样的道德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电视剧创作必须道德地运用叙事策略的观点。
第三章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发掘出电视纪录片“拍”与“被拍”的伦理关系,以传统和现代伦理观念为依据,认为电视纪录片创作必须尊重自己和自然,必须敬畏历史。
第四章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发掘出电视综艺娱乐节目、谈话节目“秀”与“被秀”的伦理关系,认为利益驱动下的媒体之“秀”应该把握伦理尺度,强化道德诉求。
第五章从传受关系角度探讨了电视文艺传播的道德取向问题,认为电视文艺传播发挥正向的、核心的道德功能,坚持正确的伦理原则,不仅取决于传播者的道德控制,同时也取决于受众的道德接受。
论文的余论部分就电视文艺产业发展、国际化传播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出现正在或可能给电视文艺传播带来新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行了后思性或前思性的简要阐述,认为万变不离其宗,道德功能不能忽略,道德原则不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