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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央文馆,系指国子监、秘书省、弘文馆、崇文馆、史馆、集贤院、崇玄馆、广文馆等文化馆所的统称。本文主要研究文馆制度的沿革及其生成之文化内涵,文士的出身和素质,文馆制度与唐代文学的关系。 本文将各文馆设置时间、人员建制和文士职掌等相关制度的考辨作为论述的基础,并阐释文馆制度形成的文化内涵。本文认为,制度的创设是社会政治文化的产物,它的变迁与政治需要是紧密相关的,而文士任职往往带有较为鲜明的时代痕迹。朝廷在选任文馆官员时,既要考虑他们的科第出身,又不得不参照文馆的职务特性。因此,各文馆各时代文士任职资格中的因素不尽相同,如果将其连接起来,则可清晰地看出唐代文化建设进程的轨迹,也可以看出文馆社会地位的升降次序。文馆地位的不稳定性,既与政治上的人事变动相关,又与唐代文教政策的调整紧密相联。 文馆文士作为唐代文化建设的基本力量,不仅参与文教政策的制定,同时也是它的具体施行者。总体来看,文馆所具有的教育、修撰、庋藏等功能,在实施文教政策的过程中往往外化为学术形态,如《五经正义》、五代史志的修撰,就是功能外化的具体表征。文化功能的外化虽不直接作用于文学,但与文学的进程有一定的联系。无论是疏解经典所建构的文艺思想,还是修纂前代史所表述的文学理想,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唐代文学运动。 律体律调初步定型于初唐诸文馆,以及进一步成熟于盛唐集贤院,可视为文馆文人与唐诗联系的表现之一方面。文馆与诗歌联系的另一方面表现在类书与“檃括体诗”本质上的相通之处。唐传奇创作和史馆写作有一定的联系,不仅在“假小说以寄笔端”的兴寄方面与史学精神相通,更在篇目命名和体式结构上直接借鉴史传文学。在这种意义上来看,小说文体也是与文馆有着相关之处的。除诗歌、小说之外,修撰实录、行状和碑志文等是文士的职责所在,这些文体的体式功能及其嬗变衍化,与文士的任职有相当大的关联。元稹、白居易任职秘书省校书郎,韩愈出任国子学官,在文士的任职中具有典型性,他们此期间的诗文创作,典型地反映了所任官职的职务性格和创作心态,实可作为文士任职与文学之关系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