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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概念从广义上讲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从狭义上讲小微企业则特指小型微利企业.本文将前者定义为广义的小微企业,是因为它包含后一种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引用现行制度时除涉及所得税的部分条目属于狭义小微企业概念外,其他部分所谈的小微企业均为广义概念上的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是我国经济结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存在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与需要,是不可阻挡的经济趋势。它有力弥补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不足,它的发展强烈刺激了社会经济,刺激了整个社会的消费,搞活了市场、盘活了部分经济、调节了整个社会资金、劳动力、生产资料以及人们的吃喝住行。它的存在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势在必行。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及人们生活中已是不可替代和必然的需要。已成为一个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它提供了我国大量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在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优势也日益突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天生处于弱势地位,且入世后,竞争加剧,小微企业面临更大压力和挑战。在国外,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已引起发达国家的普遍重视,许多国家不仅制定了多项积极的税收优惠措施,而且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然而,我国给予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还不完善,现行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还存在多种弊端和不足,而且在学界,对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专门进行深入阐述的著作和文献还不多。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探讨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实施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阐述税收优惠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进而提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不足,比照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总结出解决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几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