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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事管理,一直是高校改革的重点。自1993年《教育法》、1994年《教师法》、1998年《高等教育法》中关于聘任制的规定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在逐步对高校聘用制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加以了肯定,使得我国高校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经常化和法律化。尽管如此,把高校教师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入学校作为一种智力协作资本的人力资源者却是近年以来的事情。在我国“教育强国”的政策指引下,高校作为智力资源开发的阵地,同样在集聚人才,集聚人力资源。因而,各高校加大了人才引进和激励的措施。与此同时,各高校人力资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