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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维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性的必经之路。“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在规划期内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十三五”规划和十九大报告中又分别再次强调了这一目标。实现这一政策目标,促进基金在全国的调剂补缺,需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通过对诸多文献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地方政府逃避责任的利益博弈行为是导致统筹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但无论是从基础养老金的公共产品性质还是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出发,地方政府都对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负有责任。理清地方政府在全国统筹中可能采取的逃责策略,对症下药,是破除地方政府博弈行为的良方。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为理论基础,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均视为“经济人”,其行为目标是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采用“智猪博弈”非对等博弈模型对地方政府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执行中的策略选择过程进行分析,得出无论中央政府是否予以补贴,逃避责任都是结余地区地方政府在基于成本-收益考虑下的最优策略选择,而中央政府不具备最优策略,仅能依据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做出反应的结论。因此为保证政策实施,强制地方政府履责是中央政府的必然选择。再通过对经济适用房和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执行这两个类似案例的分析,归纳出地方政府在全国统筹政策执行中可能采取的逃责策略,如敷衍执行、替换执行、损缺执行等,使得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在我国单一制的行政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具有主导支配权,这一行政体制又决定了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高位推进”特点,中央政府在促进政策执行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此从中央政府角度研究如何强制地方政府履行责任,对于规避地方政府的逃责行为,促进政策的圆满实施具有现实意义。然而在政策执行的前期、中期和后期,中央政府都会面临一定的阻碍。为保障中央政府强制的顺畅实行,本文以强制过程中可能面临障碍为基础,提出全方位的执行路径:前期-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明确央地责任划分、健全政府间财政体制,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期-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建立畅通的层级协调机制;后期-建立政策执行评估体系,改革政绩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