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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于欧美国家,八十年代兴起于中国的一种警务思潮。社区警务以防御犯罪和密切警民关系为主旨,要求警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与社区居民建立长期伙伴关系,警民共同解决社区存在的治安问题和隐患,调动以求积极因素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使警务工作真正融入社区,依靠社会和公众的力量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社区警务与城市社区警务存在着不同,所以本文的社区警务实际上是指城市社区警务。同时,在实践中,我国主要是在推行城市社区警务,所以本文主要阐述的是我国城市中的社区警务建设。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是文献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等。本研究在公民参与社区警务的基本模型中介绍了社区警务防范机制中的公民参与、社区警务救助机制中的公民参与、社区警务公关机制中的公民参与、社区警务控制机制中的公民参与、社区警务打击犯罪机制中的公民参与,同时还介绍了公民参与社区警务的具体形式如成立社区犯罪预防计划组织、市民监督委员会、成立群众自治组织、邻里守望与互助等。我国城市社区警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显著问题是:思想上传统警务模式的旧思维难以打破,穿新鞋走老路;公民参与社区警务建设的程度低,警务模式的机关化倾向未得到根本改变;警务保障不力,社区设施不配套等。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许多党和国家制定的包含社区警务思想内涵的政策与制度,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小区建设等,以促进我国社区警务建设的发展,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