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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迅捷发展的网络大数据时代,大数据资源的利用已经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而要想更好的发挥大数据资源的优势,首先必须对数据的权利界定以及权利内容予以明确。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对数据应定性为所有权,希望通过对数据所有权相关内容的研究,一方面来促进对个人数据、企业数据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藉由数据产权归属的明确,来推动数据产业的发展。大数据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数据所有权问题是近几年兴起的问题,因此本论文的选题比较新颖,对数据所有权问题的讨论比较切合现在的时代特征。对数据所有权的研究总的来说着眼于如下几点问题:数据权利性质的界定,数据所有权的客体,数据所有权的主体,数据所有权中主体的权利义务,数据所有权的侵害行为,侵害数据所有权的侵权责任。具体来看,数据所有权的客体这一部分则会首先探讨数据的定性,主要会对学界内的一些观点来进行阐述分析,最后引出本文的观点即数据具有人格及财产双重属性。其次会谈到数据被定性成权利客体的客观障碍,主要是对于数据的非客体性,主体分散化等观点进行辩驳。再次会对数据作为权利客体的范围进行明确,包括数据所有权客体的参考因素以及敏感性个人数据的处理等问题;数据所有权主体方面先会列举学界内的观点,再提出本文的观点,即会从个人、企业、政府等角度进行数据所有权主体的确定;数据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则会具体阐述数据所有者、数据收集者、数据使用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最后则是谈到对数据所有权的民法保护问题。首先会对我国立法现状进行梳理,发现我国法律保护的缺漏之处。其次对欧盟以及美国的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引出我国的立法模式选择。最后探讨数据所有权侵权责任具体规则内容的明确,包括具体的侵害数据所有权的行为、数据所有权侵权的损害事实的认定、数据所有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数据所有权侵权中的因果关系数据所有权侵权的抗辩事由等。通过这些内容的细化来使数据所有权被侵犯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理标准,从而来更好地保护数据所有者的权益。本论文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通过在中国知网、Westlaw等网站,搜集整理相关的文献资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文献资料以及相关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