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一项让地区民生普遍受益,能加快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进行棚户区改造从房屋拆迁,将棚户区旧址翻新改建到对棚改居民的安置工作每一项都事关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棚户区改造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而是直接关乎居民的生活水平能否得到切实的改善,居民是否拥有宜居的居住环境等一系列的问题。基层政府在进行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需要将这些问题纳入到规划中,并作为改造效果评估的重点。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最直接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基层政府,如何发挥责任主体在改造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衡量基层政府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尺。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就决定基层政府必须统筹各方,加强与各主体间的合作,与居民之间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要协调到位;对工程建设队的施工质量、进度监督、质量检验等多个方面要保证效果;与投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这些对于基层政府的工作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由于所涉及主体多,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往往成为了矛盾冲突的核心所在,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棚改工作的推进,更是影响社会民众对于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基层政府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如何做好各方利益的兼顾具有重大意义。本篇文章将以郑州市中原区的棚户区改造为例进行分析,以此切入点来对基层政府在棚改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明确了在中原区的棚改工作中,面临着居民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任、拆迁工作人员素质欠佳、政府对棚改居民保障力度不足这几个方面的困境,并分析产生这些困境的原因,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剖析,寻找到解决基层政府在中原区的棚改过程遇到的问题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