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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深刻转型,特别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全面展开,生产事故呈现多发高发态势,各类工伤事故成为广大劳动者不得不面临的重大风险问题。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和地方政府致力构建工伤保险体系,筹集工伤保险基金,促进工伤劳动者及时得到治疗康复、合理补偿。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不仅覆盖群体不够广泛,广大农民工未能参加工伤保险,而且不少工伤职工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工伤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补偿,并因此引发一系列纠纷。 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和《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标志着中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重构。这些制度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合理地划分工伤与非工伤界限,加大行政强制力度,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责任等,有力推进中国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但应该看到,现行工伤保险制度还存在着适用范围是否应该再扩大,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存在多大风险,工伤保险与第三赔偿责任竞合如何处理等需要讨论与完善的问题。 本文在回顾外国工伤保险发生发展变革基础上揭示了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探讨中国工伤保险的责任边界,研究工伤保险各责任主体之间、工伤与非工伤之间、工伤保险制度与其他民事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解释了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而提出一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