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的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的发展,社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方式越来越要求灵活。而民间借贷正好在某种程度上对我国民间金融是一种非常及时的补充,也是满足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不管是中小微企业主还是普通人民群众,有时对民间借贷是迫切需要的,但是我国对民间借贷的行为长期是处于无监管状态甚至可以说是无序发展状态,暴露出来许多社会矛盾,由于其是非合法的现状,加之民间借贷自身固有弊病,长期处于边缘地位的情况,都给我国金融市场稳定性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民间借贷目前是国家大力推行普惠金融的补充。而民间借贷能减轻社会融资难,融资贵的压力。目前社会民间借贷的主要突出问题“坏账大,利息高”,造成这一问题主要是民间借贷的本质特点决定的。为了让民间借贷成为广大中小微企业主融资的重要补充,我们必须要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对民间借贷的监管问题,完善法律为民间借贷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是以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监管为基础,分析我国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监管现状出发,典型分析美国双重监管主体;日本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相结合监管体制;我国香港地区对民间借贷制度的现状,主要介绍我国民间借贷的概念、特点、作用等情况。对民间借贷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体制提出符合我国目前发展情况的民间借贷法律制度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对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有所贡献。第一部分是以民间借贷的理论基础的阐述为基点,首先界定了民间借贷的概念和特点;其次对民间借贷的作用;主要是对民间借贷的积极与消极作用进行阐述,最后表明要积极推动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削弱民间借贷的消极作用。第二部分阐述我国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从我国现行有关民间借贷法律,司法解释出发指出目前法律专门的指导性法律较少、简陋、不系统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对美国、日本、我国香港地区民间借贷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体系进行分析,并对我国民间借贷法律的问题的借鉴。第四部分是对完善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分别对制定健全合理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完善我国民间借贷利率的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民间借贷监管体系,加强民间借贷的自律监管,加强民间借贷的刑事法律监管,加强民间借贷的司法机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