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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阶层,作为一种特殊的现象出现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士,在社会上有其特殊地位,在文化传统上有其特殊意义和价值,它充分表现了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它使中国文化有了与其它民族文化绝对相异的一点,即中国社会有士的传统,可以说“士是中国社会的中心”。
士从一个等级过渡为一个阶层是当时的特殊的历史环境造成的。战国时期,随着宗法制的瓦解和封建贵族兼并的加剧,士从等级关系和氏族血缘桎梏中游离出来。他们为了安身立命,多依靠自己的智慧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他们没有固定的人身依赖关系,在社会上有流动的自由,也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其中很大一部分人选择入仕为臣,并成为臣一极的主要力量,以求实现自己“尚志”的理想。而各诸侯国为了生存和强大,对士人的智慧、名望的依赖大幅增加,这些使士在政治活动中的地位升高,从而与统治者君的关系更加密切。
本文所关注的是孟子所处的战国中期士阶级在政治体系中与统治者君的关系。孟子作为士的代表者,在游历多个诸侯国后,对当时士阶层与君的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本文从相对性、多样性、原则性三个方面对这种关系进行概括,希望通过君士关系的剖析,来认识其在当今社会的价值。
当士成为臣时,君士关系也就是君臣关系。本文正文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孟子将君臣关系置于矛盾冲突的现实中来审视,从双向互动的角度去理解,明确指出君对臣的影响及臣对君的反馈。在他设定的这一君臣关系模式中,臣在君面前不再是终身依附的奴仆,而是可以视君如何对待自己而作出相应反应的人,其对君的态度或亲近、或淡漠,完全依君的态度而定、而变。这对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张扬了臣的主体地位和人格。
第二部分是君士关系的多样性。因为士尚志,以仁政作为最高的政治追求所在,那么为这个目标所做的任何努力的行为都是可取的。具体到事君上,只要能“引其君当道”则应不拘形式。在进谏不能奏效,昏君暴主不能迷途适返的情况下,孟子认为可以“放”、“易位”“诛一夫”等激烈手段。但孟子在这里是有保留的,他认为这些做法终究还是为了让君弃恶从善,而不是为了取而代之,只有贵戚之卿才有资格“易位”。
第三部分是君士关系的原则性。士“尚志”,志于道。从治理国家上讲就是仁政。实行仁政是为臣之士的最高追求,因此有没有实现仁政,对臣来说意义重大。所以为臣事君时,要引导君向“道”而行。事君本身只是手段和途径,最终目的都是引导君主归于仁义之道,从而实现自己“兼善天下”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