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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开始,“小产权房”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面对高涨的房价,很多城镇居民开始把“小产权房”列入购房计划。然而,2007年6月份,建设部发出了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警示,指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符合法律规定,均不受法律保护。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可以说,这次会议再次明确了国家对“小产权房”的严厉态度。国家虽然已经紧急叫停“小产权房”,但是对于其已经遍地开花的现状,接下来到底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平衡各方利益,用最小的代价获得该问题解决的最大收益。“小产权房”成为热议焦点的背后实质上隐藏了哪些问题,它的存在是否有可以借鉴的积极意义?我们可以从“小产权房”的角度出发去思考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以及农民失地问题。本文主要阐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小产权房”目前的发展现状,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将其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划分;分析了“小产权房”产生的主要原因,分别探讨了其涉及到的各方利益主体,透过现象剖析“小产权房”背后隐藏有哪些深层次的问题。2、构建了土地性能实用评价模型,分别对农用土地的适宜性、城市土地使用价值以及城乡结合部土地征用价值构建模型,进行综合性能的评价,为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参考依据。3、从近期考虑,如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已经出售和使用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置,对正在建设的“小产权房”怎样处理,解决箭在弦上的冲突和矛盾。从中期看,如何从宏观角度,科学规划好土地的使用,加强城乡土地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从长期看,要不断调整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为失地农民建立完善的安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