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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涌现,并呈现出范围广、金额大、比例高的特征。众所周知,关联交易既有可能产生正面影响,也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大多数研究表明关联交易的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那么为什么关联交易还如此频繁。不同类型的关联交易对不同类型公司的价值影响不同,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发挥关联交易积极效应同时避免其负面效应。 本文遵循了“公司治理机制(根本原因)——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价值(结果)”的研究思路,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入手,试图探寻影响关联交易的内在动因,以及由此导致的关联交易行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根据交易成本和委托代理理论,关联交易有可能提高公司价值,也有可能侵害公司价值,本文以沪深A股市场2005-2009年发生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高管薪酬三个方面的公司治理变量作为研究因素;本文根据CCER中关联交易数据整理得到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总体状况,并将总体关联交易分为两大类:经营往来类和资产重组类关联交易,并且对经营往来类关联交易选取了占关联交易总额比例前三位的关联交易类型作为研究对象,试图更细致的研究不同关联交易方式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将关联交易按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和是否与第一大股东进行关联交易划分为不同的子样本,对不同关联交易类型与公司价值关系进行了研究。 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治理机制越强,非正当关联交易的可能性越小,从而公司的关联交易越能提升公司价值;反之,公司治理机制越弱,非正当关联交易的可能性越大,从而关联交易更多的体现为侵害公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