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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前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公民与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境内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越来越多。现实中已经出现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涉外结婚法律规定的不同而造成的“跛足婚姻”的情况。虽然俄罗斯《家庭法典》在2020年2月进行了修改,但是有关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定仍然未有改动,无法解决越来越多的涉外结婚现象所引发的法律冲突问题。因此,本文主要探讨俄罗斯涉外结婚的法律冲突问题,通过对俄罗斯《家庭法典》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案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有关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之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发现俄罗斯涉外结婚法律适用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与历史分析法,围绕着俄罗斯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进行分析。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从历史的角度,对比研究了苏联解体之前与之后,俄罗斯关于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规定。然后分析现代俄罗斯《家庭法典》第156条第1~4款与《民法典》第1195条第1~4款对于涉外结婚实质与形式要件法律适用的规定。第二章对中国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规定进行研究,主要介绍中国《法律适用法》第21~22条对于涉外结婚实质与形式要件法律适用的规定,并对不同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和双重国籍人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第三章对俄中两国涉外结婚法律适用规定进行分析之后,总结出俄罗斯有关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立法相比而言存在的不足:一是对涉外结婚法律适用进行规定的俄罗斯《家庭法典》第156条及《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不一致;二是俄罗斯有关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全面;三是俄罗斯容易产生“跛行婚姻”的情况。第四章对俄罗斯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立法提出完善建议。一是统一《家庭法典》第156条与《民法典》第1195条中关于涉外结婚实质要件法律适用的规定;二是在《家庭法典》第156条第2款补充“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与“当事人共同国籍国法律”;三是在第156条第3款补充“最密切联系地法律”规定双重国籍人的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四是在《家庭法典》第156条第1款增加适用“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和“当事人国籍国法”,防止“跛行婚姻”的情况;统一《家庭法典》第156条第1款、第10条第1与《民事登记联邦法律》第6条第2款关于涉外结婚形式要件的规定,以防止违反俄罗斯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