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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是不同于传统基督教神学对恶的问题的回应的新的理论方案。就其理论本身而言,相较于传统基督教有神论对恶的问题的回应,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的新颖之处至少体现在:在研究方法上,它既强调理论内部的连贯又强调理论与外部实践经验相符合。在神正论内容上,它揭示了传统有神沦无法真正解决恶的问题的关键所在——坚持传统的上帝观,尤其是传统的全能观。为此,它放弃了传统上帝观以及传统创始论,并以过程哲学为基础,构建了无法控制一切的过程上帝以及上帝与世界一同从混沌中创世的过程创世论,为恶的存在找到了形而上的根源——实际存在物拥有或多或少上帝无法单方面控制的自我决定力,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恶的存在与救世主上帝存在之间的思想矛盾。 通过对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理论内部以及时代背景的考察可以发现:格里芬的神正论具有很强的时代感,是神学在新时代对现代哲学认知和先进科学理论的一种积极回应和妥协,是格里芬所倡导的以返魅为核心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基督教信仰背景下恶的问题的解答,不仅是为了解决恶的问题本身,更重要是为了重树上帝信仰,以解决当时代的价值迷失问题。因此它肩负着双重使命:解决基督教信仰中的千年难题恶的问题和体现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精神。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虽然在理论内部基本上化解了恶与上帝的矛盾,同时也体现了后现代主义精神;但是它和传统的神正论一样一开始就预设了上帝的存在,必然为无神论者所反对,同时它对传统上帝观的彻底放弃,必然为传统有神论者所不容。因此,格里芬试图通过返魅——重树上帝信仰的方法来克服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价值迷失问题必然难以成功。 研究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有助于了解基督教神学在当代的最新发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作为西方哲学最新潮流的一个重要分支——建设性后现代主义,以及宗教与哲学、宗教与科学之间对话;还有助于更深入地思考恶在世俗生活中的本体论意义、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以及如何克服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价值迷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