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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是江苏省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纪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从保障党员权利、发展党内民主和推进制度建设出发所进行的一项探索和创新。助辩制度不仅在实践中改进了传统的审理方法,而且涉及到党内长期被忽视的犯错误党员权利的保障,其意义、价值、效果和探索的方向都值得充分肯定。作为一种政治现象,“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我们在探索、推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工作中,借鉴了司法实践中的律师辩护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方面的一些有益做法,并结合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实际进行深化,使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理论界和政界一直没有定论。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党内民主的要求越来越高,理论上的争论和一些地方在工作推进上的不得力,使得目前的党内民主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人民群众还不满意。如何从整体上把握党纪案件处理的适度公开的本质和规律,用科学的方法研究问题,正确指导党纪案件和政纪案件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和公务员参与党、政纪案件处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即纪委在审理党员违纪案件过程中,借鉴司法实践中的律师辩护制度,引入助辩人制度,形成允许犯错误党员委托助辩人参与案件审理和进行辩护的制度性安排。文章概括了“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建立背景及依据、内容、程序、意义,然后重点选择盐城市“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出了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