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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卫部队是隶属于公安部门的一支特殊的武装力量,其职能的实现与自身的发展建设需要一定的物资技术支持和财政的投入。从这个角度可以说,公安警卫部队所拥有的国有资产是其自身建设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部队战斗力的基本保证。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部队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尤其是体制上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单位管理操作措施效率低下。因此,理顺公安警卫部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塑国有资产管理目标模式,构建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警卫部队国有资产使用,经营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同时具有现实意义,这正是本文选题的意义所在。
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公安警卫部队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即其所持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而研究如何完善这样一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中既包括国家的财政政策变化、财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还涉及到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新的方法在军事经济变革中的应用。因此,本文紧紧围绕部队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这一主线,分两个层次进行分析。首先,在理论层次,本文结合公安警卫部队国有资产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对其持有的国有资产的内涵、范围、管理任务、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其次,在实务层次,在借鉴国家成熟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和部队已有的成功实践的基础上,从产权、公共财政和公共治理理论分析入手,结合部队财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规律,笔者系统的对公安警卫部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及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