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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内容,正文包括三章:第一章是受教育权的国家义务概述。主要阐述受教育的性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同时从纵向的角度国家必须履行提供入学升学机会、教育条件和资助、确认学生身份等义务;从横向来看,国家承担尊重、保护和实施受教育权的一般性义务,还承担具体义务、特别义务和核心义务。 第二章讲述我国受教育权国家义务履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国家采取各类积极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公民受教育权状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教育立法内容侧重在行政管理而非保障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教育立法可操作性差;教育经费不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责任缺失,教育经费的使用、分配不合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未实现全部的免费的义务教育,高考招生政策歧视,教育资源分配不到位;国家公权力机关实施积极的侵害公民受教育机会权。 第三章讲述我国受教育权国家义务的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国家解决:补充教育立法中的责任体系,出台专门的考试法;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程序和监督体系;制定灵活的招生政策,在高校自主管理权和学生受教育权间寻找平衡点,保障入学升学机会的平等;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杜绝国家、学校利用行政管理权力而侵害学生的学籍权等;监督法律实施,完善教育行政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