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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行政知情权是民主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它隶属于知情权,仅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悉、获取行政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在现代政治、经济、文化突飞猛进增长的趋势下,公民行政知情权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中它本身具有重大的民主价值、平等价值与控权等法律价值,并对增强公众参与积极性,充分实现个人权利;有效防治政府腐败、建设阳光政府;加强行政信息流动、有效推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公民行政知情权已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并成为由其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的一项完整意义上的现代新型人权。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