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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随着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不断变化,人类社会都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适应新的形势。在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形势日趋严峻的特殊背景下,衰老带来的肌体退化和身体机能下降引发了大量的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为了公众关心的话题。“十三五规划”提出,“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见,政府已经探寻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就目前来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有美国、以色列、德国、日本、韩国等等。这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得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有尊严,也提高了政府的福利性支出效率。回到国内,山东青岛于2012年开展了社会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并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到2014年底,江西省6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是13.45%,65岁以上老人占到总人口的9.1%,有414.2万人,表明江西省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发加快。而随着空巢老人和失能老人数量越来越多,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将会逐渐增加。这说明对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具有很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文通过查阅和整理资料,试图从长期护理保险的成功模式出发,指出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社会、政策条件。接着,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江西省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 在经济条件方面,江西省属于欠发达地区,但经济增长较快。经过比较可以发现,江西省目前的人均GDP(ppp)水平与以色列建立该制度时相当。而通过对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预测,可以得出,江西省未来的工资水平将呈现上升趋势,居民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的能力也将大大提高。因此,居民是能够缴纳得起社会保险费的。通过对近年的财政收入与社会保障支出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江西省的财政补助能力仍具有较大潜力。所以,江西省基本具备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济可行性。 在社会条件方面,江西省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增多。护理服务供给分为三类,即医疗护理资源、机构护理资源和居家护理资源。其中医疗护理资源增长慢,不足以和代表国家和地区的医疗资源相比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资源都在逐渐增加,这说明了江西省在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配套设施上发展不平衡。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的社会观念不断更新,保险意识不断加强。所以,江西省在需求和居民观念上具备了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社会可行性。 在政策条件方面,江西省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旨在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 论文结合江西省省情,提出建立江西省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思路以及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