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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发生后,两京有许多官员陷入贼庭,称作“两京陷贼官”,这是一个特殊的政治群体。收复两京前,唐肃宗颁布诏书,对他们的困难境遇表示理解,明确了不予追究的态度。但收复两京之后,平叛形势得以改观,唐朝中央无视当初的承诺,不顾郭子仪的建议,对他们进行严肃处理。此后基于多种考虑,唐朝又对处理政策进行多次修正,最终回归了当初的承诺。 本文利用传世史料和石刻墓志铭等材料,找出尽可能多的陷贼官员。而后借助《唐五代传记资料综合索引》等工具书,厘清他们的个人信息和陷贼经历。在此基础上,把每组人物的表现和生存状态、他们所受的处置、《唐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唐朝对他们的处理明显偏重,缺乏事实和律令的依据。另外,处理陷贼官员用时长,政策多变,本文也试图做一个较为清晰的梳理。 探讨唐朝中央的处理政策造成的影响,是本文的另一要点。朝廷不但处罚过重,而且疑罪从有,许多人查不出情况而被长久羁押,身心遭受严重创伤,家庭甚至因此破裂,严重影响人心。另外,朝廷的出尔反尔和迁延不决,降低了自身威信,从重处罚更是坚定了叛军继续叛乱的决心,再加上朝廷对已经表示投降的史思明采用阴谋诡计,最终导致了战争的旷日持久。